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4-06-08 10:32:22 来源:纪录网 评论
各司鉴定委成员单位,各区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
现将经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加强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上海市司法鉴定的工作管理若干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的司法鉴定工作,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人的管理,提高鉴定质量,促进司法公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01年9月3日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司鉴委)第三次会议讨论决定,就加强本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市司鉴委是全市司法鉴定工作统一管理和协调机构,司鉴委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国家司法制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本市司法鉴定工作改革与发展的规划;研究制定加强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的制度,负责对本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工作进行监督;根据本市司法鉴定实践的需要,确定组建本市各类司法鉴定专家工作委员并指导其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本市、本市与外省市及重大、疑难、争议等案件鉴定的协调工作;承担国家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与司法鉴定有关的任务;负责司法鉴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司鉴委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由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市司鉴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司鉴办),司鉴办设在市司法局内,由市司法局承担司鉴委的日常工作。